院办电话
院务信息
COLLEGE AFFAIRS INFORMATION
查对制度
发布时间:
2022-08-09 16:25
(一)临床科室
1、开医嘱、处方或进行治疗时,应查对病员姓名、性别、床号、住院号(门诊号)。
2、执行医嘱时要进行“三查七对”:摆药后查;服药、注射,处置前查;服药、注射后查。对床号、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、剂量、浓度、时间、用法。
3、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,要检查质量、标签、失效期和批号,如不符合要求,不得使用。
4、给药前,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;使用毒麻、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;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,瓶口有无松动。给多种药物时,要注意配伍禁忌。
5、输血前,需经两人查对,无误后,方可输入;输血时注意观察,保证安全。
(二)手术室
1、接病员时,要查对科别、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诊断、手术名称、术前用药。
2、手术前,必须查对姓名、诊断、手术部位、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。
3、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,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。
(三)药房
1、配方时,查对处方的内容,药物剂量、配伍禁忌。在调配中药饮片时,还要查药味、查炮制、查捣研、查质量(霉烂、变质、虫蛀),查先煎、后入、包煎、冲服等,查后签字。
2、发药时,查对药名、规格、剂量、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;查对标签(药袋),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;查对药品有无变质,是否超过有效期;查对姓名、年龄、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。
(四)检验科
1、采取标本时,查对科别、床号、姓名、检验目的。
2、收集标本时,查对科别、姓名、性别、联号、标本数量和质量。
3、检验时,查对试剂、项目,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。
4、检验后,查对目的、结果。
5、发报告时,查对单位。
(五)放射科
1、检查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年龄、片号、部位、目的。
2、治疗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部位、条件、时间、角度、剂量。
3、报告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。
(六)理疗科及针灸室
1、各种治疗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部位、种类、剂量、时间、皮肤。
2、高频治疗前,应检查体表、体内有无金属异物。
3、低频治疗前,应查对极性、电流量、次数。
4、针刺治疗前,应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;出针时,应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。
(七)供应室
1、准备器械包时,查对品名、数量、质量、清洁度。
2、发器械包时,查对名称、消毒日期。
3、收器械包时,查对数量、质量、清洁处理情况。
(八)功能检查室(心电图、脑电图、超声波等)
1、检查时,查对科别、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检查目的。
2、诊断时,查对姓名、编号、临床诊断、检查结果。
3、发报告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。
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,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。